虽然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在财产分割或是向对方要求赔偿上并无优势,但获得子女的抚养权,最大的好处是能够陪伴子女健康成长,尽到父母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
《婚姻法》第36条以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确定了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几个原则:
1、确保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
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比如,住房情况、收入情况、思想品德情况、身体情况都是考虑因素。
2、哺乳期内子女抚养权归女方的原则
一般而言,在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应随女方生活。
3、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争取抚养权需听取子女意见原则
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对自己的行为及社会生活具有了一定的判断能力。父母在争取抚养权时,应当询问10周岁以上子女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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