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音问答

您的位置:首页 > 语音 > 婚姻家庭 > 抚养权和户口有关系吗

抚养权和户口有关系吗

2019-09-09婚姻家庭收听量2398举报

语音内容:

根据法律规定,孩子的户籍随父或者随母都可以。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并不强制户口必须跟随孩子的实际抚养人。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孩子户口不跟随实际抚养人,可能会造成一些实际的不便利。比如,孩子的就学问题。在实行划片入学的地区,孩子户籍不在学校所在地就无法划片入学。这会导致孩子需要离开实际居住地跨区上学,给孩子和实际抚养人带来了很多的不便。
很多离婚者对于户籍问题存在误解。有的认为户口在好像孩子就在,仿佛守着户口就有了对孩子没有失控的安全感。有的认为控制了户口就可以作为和实际抚养孩子的一方在其他问题上博弈的筹码,故而坚持不配合给孩子迁移户口。在此,提醒很多家长,父母离婚本身就会给孩子带来一定的伤害,一定不要再通过给对方和孩子带来不便加深对孩子的伤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问律师
推荐华律口碑律师
在线
易轶婚姻家事团队 主任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易轶律师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主导成立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婚姻家庭研究专项基金;主导西藏江达法律援助项目,为江达县提供全方位法律援助,助力当地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出儿童保护计划——护蕾行动;加入反家暴妇女儿童法律服务志愿律师团队,成为反家暴公益律师,受邀参加英国大使馆“女性助力,共享未来”反家暴活动;获聘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专家志愿者。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央视网、《新京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婚姻家庭继承离婚
近期已帮助: 41620 响应时间: 一天内
13031168085

(服务时间: 08:00-20:00)

在线咨询

相关语音问答

  • 准生证和户口有关系吗

    小孩落户于办理准生证没有关联,如您想办准生证的话,请到属地计生部门办理即可。上户口的时候不需要准生证。1.新生儿的出生证明;2.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父母双方的身份证;4.父母的...

    2018-05-17有 4124 人听过
  • 改变抚养关系纠纷应提供哪些证据

    夫妻双方离婚时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在离婚协议中作出约定,起诉离婚的可由法院调解或者判决确定,原则上讲,基于孩子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孩子的抚养权确定以后不允许随意变更,但是司法实务中经常会出现一...

    2018-09-17有 1412 人听过
  • 事实收养关系认定

    《收养法》不承认事实收养为合法有效的收养。具体来讲,事实收养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当事人之间以父母相待。长期共同生活。实际履行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亲友、群众或有关单位的认可。

    2018-05-17有 1736 人听过
  • 事实收养关系的认定

    事实收养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当事人之间以父母相待。(二)长期共同生活。(三)实际履行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四)亲友、群众或有关单位的认可。

    2019-01-07有 1001 人听过
  • 收养关系是否需要登记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

    2019-08-31有 1547 人听过
作者
李丽

李丽

河南首航律师事务所

李丽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 333

    语音问答

  • 882567

    收听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推荐精选解答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