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了遗嘱的房子可以卖。遗嘱人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对房屋进行了安排,之后又把房子卖了的,在法律上可以视为,遗嘱人的行为变更了对房屋的安排,该遗嘱中涉及该房屋的部分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因此,被继承人立了遗嘱处置房屋的,被继承人需要卖房屋的时候,可以撤销订立的遗嘱,这样就可以卖房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条
【遗嘱的撤销、变更】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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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个人名下的合法财产可以通过遗嘱提前进行安排,在遗嘱人去世后,继承人按照遗嘱确定的方案分配遗产。继承法规定的遗嘱的形式有五种:口头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公证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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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遗嘱本身而言,符合法律要求的遗嘱一旦订立,则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自遗嘱订立之日起有效,因此,不存在遗嘱的有效期问题。但如果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人对遗嘱的继承存在争议,需要提起继承权纠纷。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嘱的形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五种。但立遗嘱给小三因为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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