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根据《继承法》第2条的规定,继承人取得遗产的权利,“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这里所说的死亡,包括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前者是指公民因病、因意外事故或者被人杀害等原因而死亡;后者是指公民因战争、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等原因下落不明,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依法推定其死亡。不管是人的生理死亡还是宣告死亡,都产生同样的法律效果。
正确认定继承开始的时间,具有重要意义:
1.它是遗嘱和遗赠生效的时间。
2.它是确定被继承人遗产实际内容的时间。
3.它是分割遗产和放弃继承权效力应溯及到的时间。
4.它是法律上的期待继承权转化为现实继承权的时间。
5.它是确定继承人范围的时间。
6.它是20年最长权利保护期的起算时间,因继承发生的民事纠纷,从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服务时间: 08:00-23:59)
相关语音问答
继母去世后,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被认定无效情况下,遗产按照法定继承方式继承,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其中的子女包括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以及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一些财产和人身权利,虽曾属于被继承人所有,但并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具体包括:被继承人的人身权利、政治权利与公民的人身;专属于被继承人本人的财产权利,包括国家、集体财产的使用权;还有一些不属...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归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有遗嘱不一定能继承到遗产,能否继承遗产关键看遗嘱的效力。首先,只有符合法定形式的遗嘱才具备法律效力。其次,只有内容符合法律要求的遗嘱才具备法律效力。因此,内容合法性是遗嘱有效的另一大前提。
《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子女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所以子女必须赡养老人。即使不继承遗产,也要承担义务。根据《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