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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签的合同属于新的合同吗

2019-07-30合同纠纷收听量1899举报

语音内容:

续签的合同属于新的合同吗?先回答,属于新的合同。这个问题常常出现在劳动者办理续签劳动合同时:
1.通常劳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续签劳动合同或不续签劳动合同,企业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给劳动者补偿金(每在本单位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合同期满即解除劳动合同,企业无需支付补偿金。
2.续签劳动合同通常是需要重新签署新的劳动合同,内容需要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若有人单位存在违规条款,劳动者可以拒绝,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补偿金;
3.符合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用人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即使续签合同属于新合同也不会影响劳动者在该公司的工龄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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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星辰

林星辰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林星辰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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