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音问答

您的位置:首页 > 语音 > 医疗纠纷 > 属于医疗事故的条件有哪些

属于医疗事故的条件有哪些

2019-07-02医疗纠纷收听量1457举报

语音内容:

属于医疗事故的条件分别有以下几点:
(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因诊疗护理工作乃是群体性的活动,有时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人,也可以是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人员。
(2)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
(3)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
(4)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等明确的损害后果。
(5)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如果在发生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必须具体分析各自原因与作用。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 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专业的专家,由医患双方在医学会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在特殊情况下,医学会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需要,可以组织医患双方在其他医学会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鉴定或者函件咨询。 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医有义务受聘进入专家库,并承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语音问答

作者
柳位禄

柳位禄

北京市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

柳位禄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医疗纠纷

  • 42

    语音问答

  • 101982

    收听量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