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跟大家分享一下关于因医疗纠纷引起死亡、伤残等的赔偿问题。具体赔偿的项目可能包括: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或医疗过错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或者按照实际发生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护工有收入的按照其个人收入来定,没有收入的可以按照当地护理人员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纠纷发生地上一年度农村或者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来计算,当然具体还包括患者的年龄及伤残系数。
6.残疾辅助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死亡赔偿金;
8.丧葬费;
9.被扶养人生活费;
10.交通费;
11.住宿费;
12.精神损害抚慰金。
以上项目是医疗纠纷案件可能涉及的赔偿项目,但由于个案不同,具体赔偿项目会有所差别。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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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语音问答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如果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就不予以保护了。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医疗意外,是指由于病情或者病人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它与医疗事故罪都可能发生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后果,二者区别的关键在于主观上有无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