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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签订的租房合同怎么解除

2019-04-10合同纠纷收听量2632举报

语音内容:

一、约定解除。
1、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解除合同;
2、当事人可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当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
二、法定解除。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5、合同附解除条件的,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合同解除。
法律依据:
《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二条 【定义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 【合同的主要条款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合同的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一十六条 【出租人基本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二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基本义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条 【正当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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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玉梅

张玉梅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张玉梅律师,专职律师,擅长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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