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音问答

您的位置:首页 > 语音 > 刑事辩护 > 移送管辖后的举证期限是什么

移送管辖后的举证期限是什么

2019-03-16刑事辩护收听量2503举报

语音内容:

移送管辖后的举证期限适用案件一审立案后的举证期限,即《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时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时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语音问答

作者
刘红亮

刘红亮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刘红亮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 125

    语音问答

  • 450831

    收听量

相关法律咨询
相关法律常识
推荐视频
推荐精选解答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