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债务问题,其实无论是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还是夫妻婚姻续存期间产生的债务,如果说关于谁来清偿发生纠纷的话,此时就要分清是否属于共同债务,一句话:“属于共同债务那就由同居双方共同承担,属于个人债务就由个人承担。”
那么同居时为筹备婚礼欠下的债务应该如何认定呢?
1、如果双方已经领证登记的话,属于合法夫妻,此时属于夫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而且婚礼是双方参与的,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2、如果双方未登记结婚,那么属于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为了筹备婚礼也属于是用于双方共同生活,属于是共同债务,由同居双方共同承担。
在现实关于同居债务的认定还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筹备婚礼后却没有结婚的情况该怎么处理,此时也是最容易产生债务纠纷的,无论是作为债主也好,同居双方也好,建议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如若协商无果,涉及的债务数额较大时,可以找个同居债务专业的律师咨询求助,必要时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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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可#咨询华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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