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加入行为,应对第三人的借款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所谓债务加入,是指第三人与债权人、债务人达成三方协议或第三人与债权人达成双方协议或第三人向债权人单方承诺由第三履行债务人的债务,但同时不免除债务人履行依法的债务承担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债权人请求第三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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