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而不表明被代理人身份,其法律后果先由代理人承担再转移给被代理人的一种代理形式。
隐名代理有以下特点:
第一,隐名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为法律行为。受托人虽然接受委托,但不将其代理身份告知第三人。对第三人来说,他直接与受托人打交道,而与委托人没有任何关系。
第二,严格区分两层法律关系,即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和受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行为的后果不是直接归于、而是间接归于委托人。
第三,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委托人不能直接对第三人主张权利,同样,第三人也不能直接对委托人主张权利。
法律并没有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强制禁止性规定,所以,房屋买卖合同是可以隐名代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零三条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语音问答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房屋买卖属于民事行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也就是说代签是可以的,但必须有明确的...
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同居关系关系所购置的房产,一般根据出资比列来确定房产的份额,如在本案中,购买的房产视为秦先生对王女士的赠与,则显失公允,因此秦先生可以同居关系析产的案由,再起诉到法院。
卖方:①印花税--0.05%,②营业税--5.5%(个人购买住房不满2年的普通住房),③个人所得税(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
房屋买卖合同内容有以下这些:(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2)房屋的坐落、种类、间数、结构、质量、面积、附属设备等;(3)房屋价款数额、计价标准等,有国家统一价格的,应执行国家法定价格,没有统一...
房屋买卖合同内容不违法,只要双方签字盖章就具有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3.房屋买卖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