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之规定,发票系因经营业务而开具,转让债权债务的行为不属于“对外发生经营业务”,不需开具发票。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语音问答
杨敏娟
浙江德名律师事务所
杨敏娟律师,专职律师,擅长交通事故
语音问答
收听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