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如果对股东死亡、是否继承股东资格,有规定的,按章程的规定办理;如果没有规定,那么死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可以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分割继承的股权,从而具有股东资格。当然,死亡股东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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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艳渤
北京市万商天勤(南京)律师事务所
陈艳渤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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