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商标局进行商标注册申请;
2、在目前涉及到的类别和以后可能涉及到的类别都进行申请注册,进行防御性保护,以免他人抢注。
最主要的保护措施,就是自己先注册,拥有在先权利才是最好的。
法律依据:
1、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2、根据《商标法》第40条第2款的规定,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违反前述规定,没有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收缴其商标标识;商标标识与商品难以分离的,一并收缴、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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