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轻易外借
身份证在处理各种事务的时候代表的是你本人或者本人的授权,其重要性上文已经进行了说明。
2、及时销毁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具有相当的法律效力,使用完之后不要随手丢弃,避免被居心叵测的人拿去干违法的事情。最好是把复印件销毁,有条件最好用碎纸机进行销毁,不然就要手撕的难以拼接。
3、注明用途
在办理事务的时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要有添加用途说明的常识,并且注意以下内容:
1、添加文字部分要与身份证复印件上文字有部分重合之处;
2、备注不要盖住身份证号码、名字等重要信息;
3、注明的用途越详细越好;
4、备注部分最好用黑子签字笔书写;
5、备注书写完毕之后再每一行后面划上横线,避免添加文字;
6、备注上“仅用于某某用途,不做任何其他方式使用”之类的字眼。
4、不和手机放一起
5、不和银行卡放一起
6、丢失补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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