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借款可以转增资本。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股东借款为股东已经提供给公司使用的资金,但公司应当按期归还。如转增注册资本后,在财务科目进行调整后,公司就无需再返还该笔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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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奋勇
上海华勤基信(北京)律师事务所
袁奋勇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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