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音问答

您的位置:首页 > 语音 > 合同纠纷 > 居间合同和行纪合同的区别

居间合同和行纪合同的区别

2018-11-23合同纠纷收听量2151举报

语音内容: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居间合同的居间人,限于报告订约机会或媒介订约,其服务的范围有限制,只是介绍或协助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居间人本人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行纪合同的行纪人是行纪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交易事务,与第三人发生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处理事务的后果是间接地而不是直接地归于委托人。
2、居间合同的居间人,是为委托人提供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机会,其行为本身不具有法律意义;行纪合同的行纪人则是按委托人的要求,从事购销、寄售等特定的法律行为,行纪人受托的事务只能是法律行为。
3、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但居间人只能在有居间结果时才可以请求报酬,并且在为订约媒介居间时可从委托人和其相对人双方取得报酬;行纪合同都是有偿合同,但行纪人仅从委托人一方取得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一十五条
【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承担】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条
【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语音问答

  • 什么是行纪合同呢

    依据《合同法》第四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接受委托的一方为行纪人,而另一方则为委托人。

    2019-04-16有 453 人听过
  • 纪委多长时间通知家属

    立案审查决定应当向被审查人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通报。对严重违纪涉嫌犯罪人员采取审查措施,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被审查人亲属。严重违纪涉嫌犯罪接受组织审查的,应当向社会公开发布。

    2018-12-07有 2184 人听过
  • 民间借贷和高利贷的区别

    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的4倍。超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民间借贷和高利贷区别就在于利率的高低,高利贷的利率比民间借贷的...

    2018-10-10有 1376 人听过
  • 举动犯和行为犯的区别

    行为犯与举动犯的区别有:犯罪既遂标准不同。举动犯的既遂以行为人一着手实行犯罪为标志;而行为犯只有当实行行为达到一定程度时,才过渡到既遂状态。行为的时间性和是否存在未遂状态上不同。

    2019-08-30有 1605 人听过
  • 危险犯与行为犯的区别

    危险犯与行为犯区别在于行为犯只要实施了特定犯罪行为就构成既遂,比如诬告陷害罪,而危险犯的既遂在实施行为的基础上还有有发生危害结果的危险,比如绑架罪。

    2019-10-21有 1859 人听过
作者
刘庆庆

刘庆庆

北京隆安(成都)律师事务所

刘庆庆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 230

    语音问答

  • 597086

    收听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推荐精选解答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