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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职务时发生交通事故谁担责

2019-12-27交通事故收听量2454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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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在执行职务过程当中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究竟是应当找驾驶人赔偿还是应当找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雇主赔偿,这是很多人比较纠结的一个问题,那么根据我们《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执行职务(雇佣活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被确定对交通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时,由机动车的所有人(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情形的,机动车驾驶人在雇佣活动中对交通事故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与雇主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机动车所有人(雇主)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以向机动车驾驶人进行追偿。
从受害人的角度来考虑,可以在起诉的时候将驾驶人,以及驾驶人所在的单位或者雇主,同时列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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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延强

郭延强

湖南沅澧律师事务所

郭延强律师,专职律师,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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