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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撤销权的流程

2018-11-19合同纠纷收听量1514举报

语音内容:

合同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如果合同是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者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所订立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那么,法律虽然规定了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和时间规定,但是在实践中,大家应该注意些什么流程呢,在这里归纳一下:
明确知道或是应当知道合同撤销是由的时间,因为这个时间是起算行使撤销权除斥期间的起算点。
知道或是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之内向人民法院或是仲裁机构提出申请。
向法院或是仲裁机构提出申请之后就等着法院或是仲裁机构开庭审理,然后做出撤销或是不准撤销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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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露涛

张露涛

北京市中银(重庆)律师事务所

张露涛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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