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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要具备哪些条件

2019-01-25合同纠纷收听量2566举报

语音内容:

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除非事先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事后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在商品房现售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房屋出卖方必须具有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批文、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在商品房预售中,预售方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持有预售许可证和确定施工进度与交付日期。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无权代理、重大误解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所签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房屋买卖合同等,属于可撤销合同或无效合同。 
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天津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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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龙伦

龙伦

四川泰仁律师事务所

龙伦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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