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音问答

您的位置:首页 > 语音 > 合同纠纷 > 格式合同有哪些法律风险

格式合同有哪些法律风险

2019-01-25合同纠纷收听量1860举报

语音内容:

(一)有违公平原则之虞的风险
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二)免责条款风险
《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否则,则对相对人不产生约束力。
(三)格式条款无效的风险
《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四)特别条款的效力优于格式合同条款效力的风险
《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五)对格式合同的不利解释风险
《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语音问答

作者
龙伦

龙伦

四川泰仁律师事务所

龙伦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 107

    语音问答

  • 391484

    收听量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