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违公平原则之虞的风险
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二)免责条款风险
《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否则,则对相对人不产生约束力。
(三)格式条款无效的风险
《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四)特别条款的效力优于格式合同条款效力的风险
《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五)对格式合同的不利解释风险
《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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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外包的法律风险包括:1. 垫付劳动报酬的风险;2. 成为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的风险;3. 承担工伤责任的风险;4. 被追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责任的风险。
⑴信息不对称引发的法律风险,指交易双方在并购前隐瞒一些不利因素,待并购完成后给对方或目标公司造成不利后果。现实中比较多的是被收购一方隐瞒一些影响交易谈判和价格的不利信息。
1、实际上是合伙企业,投资人却误以为设立和经营的是公司。导致合伙人之间对权利认知错位,合伙人对外无限责任与有限责任的认识错位。2、自以为设立和经营的是有限公司,实际上是个人独资企业。
存在法律效力风险。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房产转让风险。小产权房拿不到正式的房产证,因此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政策风险。
法人委托人在委托过程中还是存在诸多风险,但只要法人委托人是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实施的行为,应由委托人承担一切责任、享有一切权利。作为受托人,不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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