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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的区别是什么

2019-01-23刑事辩护收听量8850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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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罪名最大的区别在于主观方面,玩忽职守罪是过失,滥用职权罪是故意为之。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滥用职权或者超越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或者放弃履行其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
《刑法》中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定义、量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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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康欣

康欣

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康欣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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