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音问答

您的位置:首页 > 语音 > 债权债务 > 担保债权怎么处理

担保债权怎么处理

2019-01-31债权债务收听量2012举报

语音内容:

1、借款合同履行期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全部贷款本息,或者由于借款人严重违约,小额贷款公司需提前收回贷款本息而借款人不能偿还时,小额贷款公司应及时书面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
2、同一贷款既有保证担保又有抵押或质押担保的,应当首先实现抵押或质押担保;
3、如果同一贷款设定两种以上担保方式,并且各担保方式所担保的债权范围已在合同中事先划分,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同时向各担保人主张权利。
4、实现抵押权时,应按与抵押人达成的协议处分抵押物;如果协议不成,应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担保法》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语音问答

作者
孙博峥

孙博峥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孙博峥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 89

    语音问答

  • 362301

    收听量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