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保全从广义来讲,分为两种,一种是财产保全,一种是证据保全。保全程序,是为了保障民事诉讼而产生的一种制度,一般只存在于民事诉讼中。
财产保全,通俗来讲,为了避免被告恶意转移财产,在法院判决以前,对被告财产采取的强制措施。
财产保全,申请人一般需提供担保,担保的金额应当与申请查封的金额相当。财产保全可采取查封房产、扣押机械、交通工具、冻结银行存款、证劵账户等方式。
证据保全,是指人民法院,依据申请人的申请或当事人的请求,以及依职权对可能灭失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证据保全的的方法有三种:1、向证人进行询问调查,取得证人证言。2、对文书、物品进行拍照、录相、抄写、复制等。3、对证据进行鉴定或勘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语音问答
法院保全房屋后,是不能进行买卖的,但第三人支付全部房款后,并且第三人没有存在过错的,法院不得保全,第三人可以依法进行过户。人民法院不得对登记机关已经核准登记的被执行人已转让的财产实施查封、扣...
附加刑,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其特点是既能独立适用,也能附加适用。附加刑包括:(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
逮捕是经人民法院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或批准,由公安机关执行并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逮捕意味着依法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法定情节的,应当予以逮捕。
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
保释是具保释放、取保释放的简称。为在司法机关被关押的刑事被告人提供担保而准予释放。保释须由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保佐人申请并缴纳相当数额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