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当事人是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村或者户籍地有较好的发展前景的,农业户口就适合当事人;
2,但是如果当事人的子女,正在义务教育的阶段的,城市户口的师资力量相对于农村户口,就会有优势,很多城市是不接收农村的孩子转学籍借读的;
3,目前来说,农村户口转城市户口相对来说容易,城市户口转农村户口限制很多,如果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没有相应的非转农政策,或者当事人不符合该政策的要求的,就不能转农了;
4,建议当事人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选择适合的户口性质;目前我国已经在进行户籍改革,以后就不再区分“农业”与“非农业”的户口性质,统称“居民”户口了。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服务时间: 08:00-20:00)
相关语音问答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