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是立遗嘱人生前将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公证机关公证,于立遗嘱人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遗嘱公证的有效期法律没有限制。如果是立遗嘱人生前唯一或者最后一份公证遗嘱,则从立遗嘱人死亡时永久有效;如果在该份公证遗嘱之后,立遗嘱人又重新立有新的遗嘱与之相冲突且也经过公证,则前一份遗嘱被后一份所取代,不再发生效力。虽然我国法律对遗嘱以及遗嘱公证没有期限限制,但根据我国《继承法》相关规定,在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以及与继承相关诉讼方面,是有时效限制的,需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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