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广告属于要约。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规定:“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悬赏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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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媛媛
北京昆泰(厦门)律师事务所
张媛媛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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