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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诉讼的管辖

2018-11-08交通事故收听量2286举报

语音内容:

一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的。二是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上述法院均拥有此交通事故案件的管辖权。
法律依据: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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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刚

王刚

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

王刚律师,专职律师,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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