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根据《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在通知或公告债权申报通知的时候,会相应指定债权申报期限,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应当按照指定的债权申报期限进行债权申报。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语音问答
潘永红
广东俊玮律师事务所
潘永红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债权债务
语音问答
收听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