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面临离婚,房产分割必成大问题,《婚姻法司法解释》提出了这样的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房产分割协议,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未成,其中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房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房产进行分割。离婚协议中分割房子等财产,是合法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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