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关于抚养权方面。明确子女的基本情况、子女随哪一方共同生活,是一方抚养还是双方轮流抚养。如果有多个子女的,应逐个列明子女基本情况及抚养安排。
其次,关于抚养费方面。明确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期限、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抚养费变更情况等等。
再次,关于探视权方面。需要注意:
第一,探视权的行使不得损害子女的身心健康;
第二,协议中涉及放弃对子女探视权的约定是无效的;
第三,探视权的具体内容约定应明确具体,比如探视时间、探视地点、探视周期、单次探视时长,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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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可#咨询华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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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不可以的。如果在离婚协议当中约定,如果对方再婚就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就相当于是变相地侵犯了对方的婚姻自有权,是有违宪法和法律的,即使约定了这样的条款,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能。如果双方想要变更抚养权的话,在法院进行起诉了是可以进行调解的,如果调解一致的话,就可以签署调解协议书。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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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订赡养协议的时候,需要注意的问题,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1、不得约定附条件履行赡养义务;2、不得处分被赡养人的财产;3、征得被赡养人同意;4、“解除父子关系协议”为无效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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