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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2018-11-05公司法收听量2261举报

语音内容:

申办条件包括四个方面:
一、外国投资者的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二、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2.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3.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
三、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注册资本的低限额为人民币3千万元,其中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应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5%。
1、融资租赁业务
2、租赁业务
3、向国内外购租赁财产
4、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
5、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6、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四、租赁财产范围
1、生产设备、通信设备、医疗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工程机械设备、办公设备等各类动产;
2、飞机、汽车、船舶等各类交通工具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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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陆培源

陆培源

北京市炜衡(苏州)律师事务所

陆培源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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