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以下简称甲方)卖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就车辆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购买乙方所有的机动车一辆,车号、颜色、产地、型号、发动机号码(拓印粘贴)、底盘号码(拓印粘贴);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车款人民币万元。包括三部分:定金、第一笔车款和其余部分车款。
第三条: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当日付定金万元,三日内再支付第一笔车款现金万元;其余部分车款在该车办理转户手续前全部付清。
第四条: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一笔车款之日,应立即交付无瑕疵的车辆及随车工具。瑕疵保证期为自车辆交付之日起一个月。并且保证他人对该车无任何权利要求。
第五条:办理转户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应交付给甲方该车的全部真实、有效的证件以缴税费凭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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