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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子女方有补偿吗

2023-05-31婚姻家庭收听量2239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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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由于某种原因往往会有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孩子的情况,那么未婚生子,女方的权利有保障吗?未婚生子女方有补偿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即在缔结了婚姻关系后,夫妻之间有互相扶助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单位在妇女怀孕期内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这指的是政府部门及单位给女方的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如果女方因未婚生子造成了身体上的伤害,比如造成严重的妇科疾病甚至不孕症甚至其他疾病,那么男方需要支付女方医疗费用、营养费用等相关费用。
在这里杨丽萍律师建议:未婚生子女方应保留相应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华律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可#咨询华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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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丽萍

杨丽萍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杨丽萍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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