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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涉外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2019-12-13交通事故收听量1856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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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章的规定,主要是针对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的处理,交通警察认为应当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需要检验、鉴定车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征得其同意,并在检验、鉴定后立即发还;需要对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外国人进行调查的,可以约谈。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收集的证据,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接收的,送达至其所在机构;没有所在机构或者所在机构不明确的,由当事人所属国家的驻华使领馆转交送达。
对于经核查确实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但不同意接受调查或者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损害赔偿事宜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六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七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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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延强

郭延强

湖南沅澧律师事务所

郭延强律师,专职律师,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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