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个案例:王某与姚某是夫妻关系,某企业主,2010年11月2日在其子年满13周岁时,姚某作为其子的委托代理人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18份《商品房买卖合同》,房产登记在其子名下。之后,王某向他人借款1000万元未还,债权人起诉要求确认18套房产属家庭共同财产,并偿债,债权人的诉请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答案是肯定的,法院最终确认18套房产属于王某、姚某及其子的家庭共同财产,在王某与姚某不能偿还债务的情况下,拍卖了18套房产用于偿还债务。法院认为: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不管登记在夫或妻名下均为夫妻共有财产,未成年子女系家庭成员的一员,一般没独立经济来源,日常生活尚且靠父母供给,其名下财产自然是共有财产的组成部分,我国家庭成员的基础关系决定了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的家庭共有属性。所以未成年人作为家庭成员之一,其名下的财产除因继承、奖励、他人赠与、报酬、收益等合法来源获得外,不论来源于父母任何一方,都具有家庭共同财产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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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2、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等。
所谓赡养,主要是指儿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合理要求。子女赡养扶助父母既是无期限的,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
1、子女赡养扶助父母既是无期限的,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子女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赡养的方式既可以是与父母共同生活直接履行赡养义务,也可采用提供生活费用的方式承...
《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国《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是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一个帮助。既然夫妻之间已经离婚,在法律上双方不存在任何关系,自然女方与男方的父母也不存在任何关系。所以女方对男方的父母不需要在尽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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