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夫妻共同债务,那就共同偿还。
但在离婚的时候,对于共同债务,通常是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没到期的共同债务,包括信用卡或者消费贷这些没有还的贷款,那通常约定离婚后由一方来负责偿还,另一方在财产分割上直接进行相应的补偿。
2、有些是双方向各自的亲友借过钱,还没还清,那可以约定各自偿还各自亲友的钱,两个人之间用共同财产补平差额即可,这样履行起来方便。
3、有房屋贷款还没还清的,那就是谁得房,谁来还后面的尾款。
这里要提醒大家几个问题:
第一、能还的尽量离婚前用共同财产给还了,避免日后责任方不还款,影响自己的征信记录,或者债权人找上门向你催债。
第二,离婚协议里,要把所有欠款明确列出来,不要有遗漏。为防止意外,在债权债务一项里要特别说明,本协议中未列明债务,由实际举债一方个人承担。 当然,这样的约定,只对夫妻两个人有效,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真实的共同债务到期不还,还是会牵连到自己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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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可#咨询华律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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