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法》第211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的规定,应该是没有利息的。也就是说借款人无需给付从借款之日起至起诉之日止之间的利息。
但从起诉之日应视为催告之日,也即借款人开始逾期还款之日,故借款人从起诉之日起至借款付清时止,需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息支付。
无息借款,借款双方因利率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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