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不一定需要办理公证。可自行提供资料或者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去相关部门或者房管部门办理遗产继承或者房产过户手续。因目前全国各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实施处理情况不一,自行提供办理面临很多条件与障碍,建议大家还是办理公证,这样遗产继承手续会更加顺利。不管是自行办理还是公正后办理,都需要准备很多资料:
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提供公安机关或医院出具的证明,如:死亡人员销户后的人口信息表、医院的死亡证明;也可是人员法院的宣告死亡裁定书。
二、被继承人财产范围的证明。如:房产证、存折、存单、股权、知识产权、股票、基金、公积金、保险金等能够证明被继承人的财产范围的证据材料。
三、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独生子女证、婚姻关系证明等。
四、亲属关系证明。
五、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六、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七、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法律依据:
《房屋继承公证费收费标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5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7,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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