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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无权代理追认

2019-02-19合同纠纷收听量2060举报

语音内容:

被代理人知道行为人以自己名义实施无权代理行为后,可以选择对该行为予以追认或者不予追认。追认需要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一个是期限,一个是方式。
期限方面,若相对人未进行催告,则随时可以追认,若相对人进行了催告,那么应当在收到催告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追认,否则视为拒绝追认。
方式方面,追认需要以明示的方式作出,默示则视为未予追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婚姻法》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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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晴海

黄晴海

上海市正恒泰律师事务所

黄晴海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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