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
2、夫妻分居期间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分割时归各自所有;
3、夫妻书面约定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外一方请求补偿,另外一方应给予补偿。
4、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商清偿,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5、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外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照顾;
6、有证据证明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受害方可以请求法院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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