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损害赔偿。这里的过错损害赔偿,是在双方离婚财产分割完毕后,再次向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人,以其个人财产进行赔偿。过错损害赔偿的赔偿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赔偿金额有5000元-100000元不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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