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法理论中,有一种以不作为形式构成的犯罪。所谓“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有义务实施,并且能够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而未实施的一种情况,即应该做、也能够做,而没有做的情况。
“不作为”的成立需要具备三个条件:
一是,行为人负有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成立的前提。这包括: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义务;职务上或者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由行为人先行的行为而使法律所保护的某种利益处于危险状态所产生的义务等。
其次是,行为人有履行特定义务的实际可能性,而未履行。如果本来就不具备履行该项义务的实际可能性,则不能成立不作为。
第三,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的不作为行为,与最终的危害结果之间发生了因果关系。
所以,如果满足这些条件却“见死不救”,是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的。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语音问答
丈夫不救是否构成犯罪,要视情况确定。丈夫不救,最终妻子自救或者他救脱险,丈夫的行为在民事诉讼案件中不涉及法律关系,是关乎社会道德的。但是假如妻子在事故中出事了,是因其丈夫见死不救的行为所致的...
不一定,如果情节严重还是会判死刑。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但部分犯人自首后依然有判处死刑的可能。
经济犯罪,是指在社会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目前,安乐死在我国并未被法律授权。执行死刑的方式有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采取注射的方法执行,其实是和安乐死是类似的,就是采用将药物注射进是死刑犯的体内达到让罪犯死亡的目的。
开庭审理是法院审判程序的核心阶段,但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