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据、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四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五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三条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语音问答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