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服务时间: 08:00-20:00)
相关语音问答
王珊宾
上海市海华永泰(武汉)律师事务所
王珊宾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语音问答
收听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