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音问答

您的位置:首页 > 语音 > 合同纠纷 > 交错要约是否存在合同关系

交错要约是否存在合同关系

2019-02-01合同纠纷收听量2108举报

语音内容:

交错要约,又称要约的吻合,是指当事人一方向相对人为要约,适值相对人亦为同一内容的要约,且双方当事人彼此均不知要约的现象。
交错要约是如何界定的呢?
例如,甲向乙发出了愿以6万元的价款将其二手车出卖给乙的要约,而乙恰巧同时向甲发出了拟以6万元的价款购买其二手车的函件。乙的函件所表示的意思不得叫作承诺,因为承诺是对要约而作出的,此为交错要约。
交错要约通常发生在依非对话形式签订合同场合,如果在依对话形式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则有“同时表示”的问题,所谓同时表示,是指对话人之间同时为同一内容的意思表示。
根据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也就是说,必须要有要约和承诺,才能成立合同,因此,交错要约不存在合同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语音问答

作者
马飞

马飞

四川剑州律师事务所

马飞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 105

    语音问答

  • 467979

    收听量

咨询律师
相关法律咨询
相关法律常识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推荐精选解答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