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音问答

您的位置:首页 > 语音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费如何计算

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费如何计算

2018-10-19交通事故收听量2864举报

语音内容:

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责责任的一方按照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入给予赔偿。误工费的发生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应当予以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市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
1、《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鉴定标准GB18667-2002》(简称《道交标准》,系国家强制性标准)两个概念: 
A、治疗终结是指 ,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 
B、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2、《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公安部GB/T521-2004)》(简称《误工日评准则》,系国家推荐性标准)。本标准由中国医学会提出,刑事技术标委会归口管理,适用于人身损害案件中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是指,人体损伤后经过诊断、治疗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承认的治愈(即临床症状、体征消失)或体征固定。
从法医学上讲,评定伤残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对于误工日评定的时机,《误工日评定准则》没有明确规定。
治疗终结是指医学上没有办法继续治疗,或者没有必要继续治疗,继续治疗没有效果的状态。误工日评定的时机与伤残评定的时机是一样的,即治疗终结后。有的伤者出院后即已治愈,有的伤者即便是出院了,但仍有不适之处,如行走时下肢关节仍然疼痛,或遇天气变化而腰部疼痛等症状。即使有这些症状,继续住院治疗也不能使这些症状消失,一般情况下,临床医师在伤者出院时提出医嘱,建议伤者休息一定时间,在休息中凭借人体自身机能恢复健康。只要治疗终结,即临床医学认为已经治愈,误工日评定时机就已经成熟,无论关节痛还是不痛。如果治疗终结后,伤者在休息期间又发生严重的并发症,需要住院的,应当继续住院治疗,治疗终结因此顺延。治疗终结后,何时进行评定,只要按照评定标准进行评定,并不影响伤残等级的轻重和误工日时间长短的确定。误工日计算公式是,误工日=住院治疗终结天数 治疗终结后休息天数。
误工日评定,由具有临床法医学资格的人员,根据伤者治疗情况和伤者的个体差异,结合法医学临床经验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符合医学规律,是可以信赖的。 对治疗终结有异议的,或者治疗终结后因伤残需要继续休息(继续误工)的,可以参照《道交标准》评定时机的规定,由人民法院委托有关单位进行评定。不能仅凭伤者个人意见就确定继续需要休息(继续误工)。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语音问答

  • 交通事故赔偿的住宿费如何计算

    住宿费一般以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为标准进行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住宿费赔偿金额 = 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2018-04-27有 1278 人听过
  • 交通事故交通住宿费如何计算

    交通和住宿费用,只能在规定范围内索赔。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委托代理人因就医转院治疗或来队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与就医或处理交通事故的地点、时间、人数、次...

    2018-05-04有 1404 人听过
  •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从何时开始计算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时起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2019-07-18有 632 人听过
  • 6级工伤赔偿计算

    六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

    2019-04-03有 2526 人听过
  • 交通事故营养费怎么算

    关于交通事故营养费问题,确实比较难统一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仅有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2018-11-29有 6702 人听过
作者
杜洁梅

杜洁梅

广西邕达律师事务所

杜洁梅律师,专职律师,擅长交通事故

  • 49

    语音问答

  • 106794

    收听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推荐精选解答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