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音问答

您的位置:首页 > 语音 > 工程建筑 > 实际施工人是否享有工程款优先权

实际施工人是否享有工程款优先权

2019-02-12工程建筑收听量4829举报

语音内容:

对于实际施工人是否享有工程款优先权的问题,实践中存在争议。
依据《建筑法》第二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也即此时存在两个相互独立的法律关系,一个是发包人与总承包人的合同关系,另一个是分包人和总承包人的合同关系,据此有观点提出,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分承包人不能突破自己的合同而去要求另一个合同中的发包人承担义务。实际施工人所享有的,只是基于《合同法》第七十三条所规定的代位权,在总承包人怠于主张工程款债权的情况下,由实际施工人向作为次债务人的发包人代位求偿,实际施工人并没有突破债的相对性而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而另一种观点认为,应允许分承包人或实际施工人就其承建的工程部分在发包人欠付的工程款范围内向发包人主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语音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相关语音问答

作者
江飞

江飞

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

江飞律师,合伙人律师,擅长房产纠纷

  • 100

    语音问答

  • 359758

    收听量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