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即成年人,神志正常的人可以在生前立下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遗产,只要满足《继承法》规定的刑事要件,又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立遗嘱就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哪些人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呢。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法定继承人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指定时既可以指定第一顺序,也可以指定第二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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